释义 |
法律主观: 住校生被打一般学校 不承担责任 ,由打人者即侵权人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 。但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的职责的,是要承担责任的。因为法律规定,教育机构作为管理人要保证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