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在当事人未迁移户口或者迁移户口后未解决社保关系转进的前提下,不能在济南享受医保待遇; 2、根据(济政办发〔2014〕21号)文件第二条的限定,当事人的户口不在当地的,不隶属当地的参保覆盖范围,不能在当地参保城乡居民医保。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范围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服务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本办法所称居民是指本市行政范围内工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之外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一)驻济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二)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托幼组织在园儿童以及其他18岁以下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以下简称少年儿童);(三)年满18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和乡村居民(以下简称成年居民)。在异处退休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