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 5.失业的残疾人; 6.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 10.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