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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拆迁需要注意什么呢
释义
    房屋拆迁需要注意该拆迁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注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名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及其他法定资质证书;注意拆迁整体方案;注意征收补偿标准;注意征收补偿方式;注意协调异议的规定。
    一、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的程序如下:
    1、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2、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3、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7、规定拆迁期限;
    8、拆迁结案。
    二、工厂拆迁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工厂拆迁不需要交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税收政策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城镇房屋拆迁税收政策通知如下: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按照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免征个人所得税。被拆迁居民因拆迁再次购房的,交易价款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的,对超过成交价格的部分征收契税。
    三、农村征地补偿太低怎么办?
    首先应拒绝在补偿协议及相关材料上签字并拒绝占地(或拆迁)。对于政府在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过程中,没有按照补偿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补偿的错误裁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启动再审。
    在再审审查和审理中,要注意运用行政和解协调机制、民事调解方式,妥善解决财产纷争。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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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0:3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