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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干预司法三个规章具体内容?
释义
    有关干预司法“三个规章”及其内容分别是:,(1)《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置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章》:,规章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2)《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章》:,要求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3)《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章》,规章了各级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公正、高效、廉洁的办案机制,确保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无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切实防止利益输送,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置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章》第四条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章》第三条 各级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公正、高效、廉洁的办案机制,确保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无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切实防止利益输送,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章》第三条 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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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2: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