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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号是厂商字号的简称也称为字号或厂商名称
释义
    

法律主观:
    


    商号并非就是公司名称,商号只是公司名称的组成部分中的一部分。商号是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的,而公司名称是由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按顺序组成的。
    

法律客观: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二)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条 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 企业有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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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4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