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嫁妆如何处理? |
释义 | 由于嫁妆属于女方父母赠与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一、离婚嫁妆应如何处理离婚后嫁妆能要回吗 嫁妆一般是婚前女方家赠与女方的,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女方可以要回。但如果嫁妆是女方婚后才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则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此时女方无法要回全部嫁妆。 二、离婚时嫁妆该如何分割 结婚登记前后给的嫁妆,离婚时归属大不相同。 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应当视为女方家庭对即将出嫁的女儿,为帮助其婚后生活而赠与的财物,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应视作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但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家庭赠与的,则应理解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嫁妆是戒指、项链等私人物件,因其具有人身专属性,《民法典》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则该类嫁妆应属于赠与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明确赠与一方的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