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后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房产证加名字,可视为夫妻对一方个人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一、房产加名字离婚是否要分半 房产加名字离婚不一定要分半。如果有分割协议,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地产的贡献等因素。另外,如果是婚前买房,没有共同还款部分,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产权人。但是,如果婚前买房但共同还款,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 二、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贷怎么分割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贷的,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一、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怎么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如果房产证登记了一方的名字的,则属于以下情况的,认定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 (一)房产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还贷的。 (二)房产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产权登记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 如果房产存在以下情况的,则对于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一)房产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 (二)房产是双方婚前共同支付首付购买,婚后还贷,且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的。 三、如果房产证是双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还贷的,则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三、婚前房屋婚后加上名字离婚如何分割 如果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房产属于双方共有财产的可能性较大。离婚时应通过协议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房屋权的取得应当登记,即使是婚前个人拥有的房屋,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也可视为婚前财产归属的新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产权登记中有他人姓名的,对方享有产权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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