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证人在作证过程中不得以不利于自己的证据为证。但如果证人自己在过去有不良记录,是否可以利用这些记录来证明自己的话更可信呢?事实上,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此类情况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证人不得为自己不利的证言作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人在作证时,不得以不利于自己的证据为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四条规定:“证人不得为自己不利的证言作证。但是,当事人可以在提供证据时引用证人所作的供述。” 综上所述,证人不良记录是否可以被证人自己利用,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证人的不良记录与案件有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不良记录与案件无关,则不适宜作为证据使用。但无论如何,证人在作证过程中,都不得以不利于自己的证据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