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人不良记录是否可以被用来证明原告人的证词不可信?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不良记录是指证人的犯罪记录、违法记录、违规记录等不良行为记录。如果证人有不良记录,则可以作为辅助证据来评价其证言的可信度,但不良记录不能作为证明证人证言不可信的唯一证据。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证人作证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证人的证言和其他证据一起,用于认定案件事实。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二条规定,证人有不良记录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为辅助证据评价其证言的可信度,但不良记录不能作为证明证人证言不可信的唯一证据。 总结:证人不良记录可以作为评价证人证言的辅助证据,但不能作为证明证人证言不可信的唯一证据。在使用证人不良记录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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