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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建房占地面积不超过,占用耕地10多平方米怎么办?
释义
    按照国家和省市区要求,对现存占用耕地建房按“四个一律”进行处置:1、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后乱占耕地动工建房的,一律要从严整治,对占耕房屋予以拆除,对占用耕地实施复耕复绿。2、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乱占耕地动工建房,但至发文之日止仍未完工的,一律要停工待处。经劝阻拒不停工的,一律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对占耕在建房屋予以拆除。3、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占耕房屋,一律按现状予以固化,并根据相关政策分类处置。4、从2020年7月3日起,农村在建房屋不管是否占用耕地,一律要停工报审,待批准之后方可恢复建设,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统一受理农村建房联审联批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乡下建房占地面积不超过,但占用耕地10多平方米怎么办?
    如果是未经批准占地盖房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农村建房占地面积不超过但占用耕地10多平方怎么办?
    1.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批准建房用地面积的80%:2.新批宅基地建房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50平方米;3.原址重建的建筑面积在符合规划技术标准的情况下不大于300平方米:4.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0.5米,屋顶坡度不大于30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您好,农村耕地被国家风力发电机占用,如何赔偿,一平方米多少钱,如果不同意现行赔偿标准,可以拒绝占地
    风力发电占地不补偿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如果占地面积超过审批面积,可以申请厨房用地吗?
    总面积不能小于60平米,操作间不能小于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准名称: 工商局网上核名五个工作日之后去工商局领取名称核准通知书。二、准备材料: 1、排水许可证, 2、油烟机的清洗合同, 3、厨房用具详情清单, 4、九米之内不能有居民楼。三、准备少两个消毒池或者有消毒间 四、环评验收: 带着以上材料去环保局验收,时间大概一个月。五、公司执照: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公司名称、法人 股东 监事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出资比例、房本复印件、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原件。六、食品经营许可证: 带着以上所有的材料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特别注意:总面积不能小于60平米,操作间不能小于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七、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材料: 1)提交《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经营范围要加上餐饮服务这一项, 4)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5)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6)名称预先核准证明, 7)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等。
    耕地被占用建房怎么办
    占用耕地建房处理方法如下:1、占用耕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占用耕地建房补偿如下:1、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4、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5、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对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出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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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5: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