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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赔偿最高限额是多少?
释义
    工伤残赔偿标准及申请流程: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六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待遇。保持劳动关系需提供相关材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工资,伤残津贴为工资的60%。解除劳动关系需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劳动合同、诊断证明等。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况包括资料不完整、超过申请时效等。不服决定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法律分析
    级伤残赔偿标准: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待遇,具体赔偿标准如下:保持劳动关系: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60%。解除劳动关系: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况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六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待遇。保持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60%。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还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供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诊断证明书等。工伤认定申请人应按要求补齐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受理申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况包括未补正资料、超过申请时效等,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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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10: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