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残疾三级需要监护人吗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三级精神病需要监护人。三级精神病是指精神病的程度在三级,精神病的程度一共分为六级,三级的精神病症状还不是特别严重。三级精神病的症状,比如会出现不愿意见人和经常发呆,自言自语的傻笑和对一些事情漠不关心等症状,有的还会出现一些暴力倾向及狂躁的症状。这个时候是需要家人在一旁进行看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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