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是否会影响赌博收钱转账者的判刑? |
释义 | 帮赌博收钱转账可能会面临判刑,构成赌博罪共犯。 赌博罪的违法界限包括动机和目的、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行为人身份。 开设赌场属违法行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在赌博场所帮他人收钱转账,符合开设赌场罪构成要件,需追究刑事责任。 帮赌博收钱转账可能构成赌博罪共犯,开设赌场属违法行为,需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法律规定帮赌博收钱转账判刑吗? 1、帮赌博收钱转账有可能会面临着判刑。赌博代收款有可能构成赌博罪共犯,是可能会被判刑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赌博罪的违法界限是什么? 1、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 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3、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 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赌棍有的无正当职业,专事赌博;有的有业不就,主要从事赌博;有的有正当职业,但以赌博为兼业,赌博输赢的数额大大超过其正当收入的数额。赌场业主是指开设赌场的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对这三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开设赌场行为在当代中国绝对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按照《刑法》第303条当中的规定,将会对此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因此如果在赌博场所帮他人收钱转账,符合《刑法》当中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的,也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在赌博场所帮他人收钱转账属于协助开设赌场罪,符合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将会受到相应的刑事追究。开设赌场行为在中国是违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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