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人在建筑工地死亡应对措施 |
释义 | 工地意外死亡可通过侵权或工伤途径进行维权。侵权维权可根据相关法律确定赔付项目和数额,明确责任后签订协议。工伤维权需先认定工伤,再处理赔付问题,签订协议后可走调解或司法确认程序。 法律分析 工地意外死亡可以以侵权为由进行维权,也可以以工伤为由进行维权。侵权途径进行维权的,可以根据侵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具体赔付项目和数额的确定;明确责任事故的承担,最终确定赔付数额签订协议。工伤途径维权的,死者家属或者用人单位先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完毕再处理赔付问题;签订协议后,法院走调解程序或司法确认程序。 拓展延伸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预防工人伤亡的关键措施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是确保工人在工作过程中不受伤害的重要措施。预防工人伤亡的关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义务,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其次,加强对工人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同时,严格执行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并确保工地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能。此外,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最后,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对工地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通过以上关键措施的有效实施,可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工人伤亡,保障建筑工地的安全运营。 结语 工地意外死亡维权可依法以侵权或工伤为由进行。侵权维权需根据相关法规确定赔偿项目和数额,明确责任后签订协议。工伤维权需先认定工伤,再处理赔付问题,法院可通过调解或司法确认程序解决。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是预防工人伤亡的重要措施,包括完善安全制度、加强培训、执行个人防护、定期检查排查和建立事故处理机制。通过这些措施,可最大程度预防伤亡,确保工地安全运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第一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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