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
释义 | 南宁市不少即将退休的参保市民咨询如何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记者从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及以上(在本统筹地区实际缴费年限须满5年以上)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我市2004年1月1日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符合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必须是原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职工;原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计算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如:张先生,男,1953年12月出生,1984年4月参加工作,全民合同制工人,1988年8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4年1月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至2013年12月的退休年龄,那么,张先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为19年8个月,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为10年,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29年8个月,根据南府发[2013]40号文规定,张先生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在我市2004年1月1日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货币形式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如:李先生2004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至2005年12月,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因个人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续缴基本医疗保险费,那么,李先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为7年(前2年+后5年)。温馨提示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在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时注意以下事项:一是退役军人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在军队服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二是被判服刑、被劳动教养或受开除处分等之前的实际缴费年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为缴费年限;三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失业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四是从其他统筹地区转入我市就业的参保职工已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其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五是核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以年为单位,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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