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经过住建局吗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不需要经过住建局。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双方所签署的合同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经过建住局便出现第三方。 一、怎么样才算完成商品房交付 对于房屋的交付,《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原则上,交房仅仅意味着对房屋的移转占有。由于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产权过户登记为要件,与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标的物交付行为的完成即意味着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完全不同。因此,房屋的交付只是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行为的一部分,完整的履行行为应当包括出卖人交付房屋于买受人并使其取得该物所有权的行为。交房必须达到法定的以及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在商品房买卖情况下,由于商品房通常系新建,新建房屋要具备按照房屋的性质、用途使用的完整的功能常常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应主要考察房屋是否具备了完整的使用功能。一般来说,新建商品房具备完整使用功能需要两个要件:房屋已经完工。主体结构已封顶、完工,房屋的外装修已完成;房屋的基本配套设施,如水、电、暖气、电梯等已经可以使用。出卖人就出售房屋已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手续,并能在交付时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后的多少法律问题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后的几种法律问题有: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界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对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各地法院普遍认定合同有效。 三、欠物业费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拖欠物业费房屋可以过户。物业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非同一法律关系,合同中无相关约定的当事人无权将补缴物业费作为交房过户的条件,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买受人没有义务支付房屋交付前的物业费,只对入住后即房屋交付后的物管费承担缴纳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