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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要经过建筑局?
释义
    房屋买卖合同不需要经过建筑局。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双方所签署的合同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经过建筑局便出现第三方。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见证人吗
    二手房买卖合同不需要见证人。但是需要房产证原件,要求有所有权利人签名;若是七老八十老人的话,建议不但老人签字,其家属也应签名见证;房屋买卖合同只要买卖双方两个人签订,按了手印的就已经生效,中间人只是一个见证作用。如果哪一方违约见证人可以当做证人,如果只是两个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的话,有必要的可以到公证处办理一个公证。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拆迁赔的房子能卖吗
    拆迁补偿的房子是可以进行交易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成立后应按照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三、商品买卖合同和购房合同是不是一个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合同是一个意思,两者都是指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予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里的房屋特指商品房,而不包括农村自建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等。
    购房合同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而如果认购书中没有约定上述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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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9: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