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对企业担保的规定 |
释义 |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担保从担保受益人上可以分为一般担保和特殊担保。 一般担保的决策权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行使,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而特殊担保的决策权只能由股东会行使。 1、一般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特殊担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一、上市公司对外投资规定是什么 如果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时,则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对外担保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 公司对外担保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应当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为其它企业提供担保,那么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如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则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16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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