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8岁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划分? |
释义 |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孩子意见、生育能力、经济状况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两周岁以上的会优先考虑无生育能力、无其他子女的一方。十周岁以上的会考虑孩子意见和经济状况。抚养费的计算根据收入比例,无固定收入可参考同行业平均收入。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需保障子女需求,经济情况变化可诉至法院要求调整。 法律分析 一、离婚8岁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周岁以上的法院会更倾向于听取孩子意见,但若其确实不适合抚养孩子的,例如:其有吸毒、严重传染病等情况的,法院也可能会判给另一方。法院一般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从生育能力、经济收入、文化水平、工作性质、生活习惯、生活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3、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同时法院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因素来最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所以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下的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小孩子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应尽可能举证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十周岁以上的如能获得孩子愿意跟随男方生活的意见将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非常有利。 二、抚养费的计算方法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子女的抚养费可以由一人全部承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结语 离婚后,对于8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权判决通常会考虑孩子的意见和父母的生活条件等因素。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随女方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有其他子女等情况,可优先考虑该方。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以及双方的经济收入和住房条件等因素来做出最终判决。关于抚养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负担多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无固定收入的可以参考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来确定数额。如果双方经济情况发生变化,一方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调整抚养费的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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