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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理赔中常见的法律误解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1. 没有交通险就无法获得赔偿
    有些人认为没有购买交通险就无法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这是不正确的。交通险只是某些具有特定保障的保险契约,但并非司法赔偿制度的前提条件。如果鉴定结论认定对方全责,那么责任方或其保险公司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无保险车辆无法获得赔偿
    有人认为如果自己无保险,就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这也是不正确的。交通事故分为民事赔偿和交通肇事犯罪两种类型,无保险车辆在交通肇事犯罪中将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另外,公路交通事故赔偿基金也将担负起对无保险车辆的人身伤害赔偿责任。
    3. 司法鉴定一定是绝对正确的
    有些人认为司法鉴定是权威且具有决定性的,但其实这是不确切的。司法鉴定是司法机关依据当事人请求,对争议问题进行科学、客观的技术检验,制定鉴定结论的结果。然而,司法鉴定不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存在误判的可能性。因此,当事人可以自主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开展鉴定。
    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安全法》
    - 《民法典》
    - 《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裁定书的工作规定》
    - 《交通事故证明书》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以上法律依据规定了交通事故的认定、司法鉴定、责任界定和赔偿程序等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应当遵守并依据法律机构的判定进行相应的赔偿及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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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18: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