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庭审笔录能作为证据。庭审笔录除了是对案件审理活动的记录外,最重要的还是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了案件的相关证据。庭审笔录实际上也是一种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综上所诉,庭审笔录符合书证的本质特征,因此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