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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证券自营注册资本
释义
    法律分析: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三个标准:分别是:5000万元、1亿元、5亿元。具体分类如下: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2)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第(4)~(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
    经营第(4)~(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必须要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设立的条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分五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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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21:4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