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离家出走能报警立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离家出走可以立案吗 离家出走不会立案,但是失踪可以立案。当您的家人突然失去联系或者下落不明,您可以报警,由走失地派出所受理,无法判明走失地的,最后出现地即走失地。受理后公安机关将以内部下发协查通报等形式予以查找。报警是中国公民的基本权益,通常情况下,在报警的过程中遇到公安机关不受理、不作为、不公正等问题时,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对于报警不立案的情况,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决定书后向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同时也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 1、报警时限要求。按照规定,正常走失情形,家人亲属自行查找48小时未果的,也就是您自己找了两天未找到的,公安机关予以受理。特殊情形除外,是否为特殊情形可随时致电派出所咨询; 2、报警人要求。最好是走失人的直系亲属,如夫妻、父母、儿女等,如特殊情形无法到场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案,前提直系亲属必须知晓此情况,报警人需携带身份证件,证明与走失人关系的户口本; 3、协助民警制作报警笔录。提供走失人身份信息,走失经过,有无病症,可能前往的地方,有无联系方式,体貌特征,走失时衣着特征等情况。 4、提供走失人新近免冠照片至少一张; 提示:如走失人有被不法侵害迹象的,您随时拨打110或者派出所电话报警,不受时间限制。 二、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处理流程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就会立案侦查,如果有证据了就会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时间是七天以内,如果是结伙作案或流窜作案可以达三十七天),如果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办案的公安机关则在刑事拘留的时间以内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备逮捕,逮捕后最长侦查期限是七个月,报请全国人大批准的则不受侦查期限限制。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长期限是一个半月(如果有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达三个半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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