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人真的没钱还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若失信人真没钱,可将名下的动产、不动产、股票、投资项目,拿来转让或拍卖,将拍卖或转让的资金,用来偿还债务。或者直接将资产交给债权人,达成以资抵债,或者分期付款,如果还是没有以上财产那就延期执行或先中止执行。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发现现在真没钱时,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对于失信人,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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