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购买父母房产需缴税多少? |
释义 |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税费取决于实际情况。赠与方式可能需要缴纳较多税款,而继承方式税费最少。如果父母在世,通过买卖方式过户可能比赠与方式更省钱。子女在房产证满5年后出售住房可以免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缴纳少量手续费。综上所述,税费的多少取决于具体情况和过户方式。继承方式是最省钱的,而通过买卖方式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减少税费。 法律分析 需要缴纳的税款,依照实际情况确定。 (一)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1、父母还在世,“赠与”或“买卖”是唯一能采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如果考虑到将来女儿出售房产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买卖”的税费有时候还可能低于“赠与”的税费。 2、理论上讲,通过继承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女儿是税费少的一种方式,如果没有别的考虑,可以等到父母过世之后再办理房产过户,这一过程只需要缴纳极少的登记费和印花税。不过办理继承的方式的条件是父母过世额情况下。 (二)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交以下费用: 1、房产“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公证费以及登记费等,其中主要的是契税,为房屋评估价格的3%,一般来说也就是市场价格的3%。目前市价为120万元的房屋,契税为3.6万元。如果子女在房产证满5年后再出售且是住房,可以免缴营业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只需缴纳少量的手续费。 2、如果将房产“卖”给子女,则需要缴纳评估价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由于房产证未过5年,还要缴纳部分5.5%的营业税。子女需要缴纳1%的契税。他们共需缴6.8万元。当以后子女再次转让这套房产时,若取得房产证满5年且是住房,女儿只需缴纳少量交易手续费。 3、可以看出,如果子女将来不等房产证满5年即卖出房子,父女之间采用“买卖”的方式比“赠与”更省钱。此外,如果女儿房产证超过5年,应该先卖掉这一套房再买大房,可以节省不少税费,理论上讲,通过继承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女儿是税费少的一种方式,如果没有别的考虑,可以等到父母过世之后再办理房产过户。 如果是父母在世,他们把房产卖给子女需要缴纳的税款,通常都是根据他们实际的交易额以及这个房屋所处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的税费的,通常如果是通过赠与,那么赠与的过户方式,可能需要缴纳的税款还会比较多,但如果是父母通过继承把房产留给子女,那么他的税费是最少的一种。 结语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和相关税费因具体情况而异。采取买卖方式过户,有时税费可能低于赠与方式。继承方式可减少税费,但仅适用于父母过世情况。赠与方式需要缴纳契税、公证费和登记费,其中契税一般为房屋评估价格的3%。卖给子女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共计6.8万元。综上所述,通过买卖方式过户可节省费用,继承方式税费最少。具体税费应根据交易额和房屋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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