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继承权公证? |
释义 | 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继承,则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 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银行存折等。 (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四)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如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等。 (五)继承人如果委托亲友或机构代理申请公证时,就应向公证处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一般应经公证处公证,来自国外的委托书还必须经所在国公证人公证和我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 一、祖遗户安置补偿办法 祖遗户安置补偿办法:祖屋的继承在继承流程上和别的财产并无差别: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愿的,以遗愿为准;无遗愿的,按法定继承; 2,关于分配原则以及继承范围, 3,如果发生争议,能够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诉讼; 4,房屋继承和其他继承的差别体现在,房屋继承必须经过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屋所在地公证处解决房屋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丧命证明(如医院的丧命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 4)亲属关系证明; (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解决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手续。房屋遗产继承后的过户,需提供的手续:(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 4)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二、继承公证材料有哪些 遗产继承公证材料如下: 1、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 2、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5、提供申办继续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8、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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