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
释义 | 涉外遗产公证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组织)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函;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等,材料准备完毕直接就可以申请办理。 一、母亲去世房产如何过户 母亲去世需要房产过户的基本程序和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步,公证的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第二步,房产证办理手续: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被继承人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关系证明在户口当地派出所可以开吗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每一个县市都有公证处,没有明确的地域限制。二、亲属关系证明格式 三、遗嘱公证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公证的材料有: 1、申请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遗产产权证明; 4、亲属关系证明; 5、被继承人申请的遗嘱证明; 6、公证员审理完毕后,由申请人签字。 遗嘱继承权公证后,继承人凭继承权公证到财产权属部门办理继承交接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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