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仲裁劳动关系时郊的起算日? |
释义 | 法律分析: 仲裁时效的起算,以权利人的权利客观上受到了侵害、且主观上已知晓权利被侵害的事实为构成要件。权利人主观上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而事实上其权利并未受到侵害的,不能使仲裁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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