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人已支付中标价款,投标人未按照合同履行,如何追回款项? |
释义 | 法律分析:若投标人未按照合同履行,招标人有权要求返还中标价款。如果投标人无法返还,则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回款项。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没有获得中标资格或者被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当返还招标文件费等应付的费用,中标人应当在合同履行期内支付订单价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履行合同所应支付的价款,包括采购商品、服务的价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进行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当事人有权选择起诉地点。当事人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选择以下地点之一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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