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采购合同有效期可以延长多少时间 |
释义 | 购销合同的有效期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是日、月、年等。出卖人应按约定交付标的物,若约定不明确可协商或按交易习惯确定。如果标的物在合同订立前已被买受人占有,则合同生效时间为交付时间。如果买受人违约导致交付延迟,则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法律分析 购销合同有效期多长时间? 购销合同的有效期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合同履行的有效期可以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其期限是当事人制定的。在买卖合同中,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一)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时,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 (二)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可按以下方式确定: 1、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协议补充,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履行期限不明确时,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 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被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的时间。 (四) 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时,买受人应自违约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 款以及相关条 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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