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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招投标投诉受理期限是
释义
    招投标投诉受理期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要在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六十一条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招投标法中的投标保证金是怎么规定的
    (1)工程建设项目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4)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适用于工程建设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设备采购等)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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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5: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