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买房公婆付钱离婚后该房产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买房公婆付钱的,如果公婆没有明确指定房产只归男方所有,则房子应视为是夫妻的共同房产,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对房产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公婆在出资后明确指定房子只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仍归男方所有。 一、父母出钱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 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全额购买的,并且产权登记是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离婚时房产是认定为出资方子女拥有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子。 出现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认为是出资方父母将房产赠与夫妻二人的,这时房产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该套房产应该是夫妻二人共同分割。 (三)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的房子。 父母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应该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来享有房子的所有权,那么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应该根据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来制定。 (四)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双方名下的房子。 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买的房,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话,那么该套房产则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来进行分割。 二、婚前男方交的首付离婚后怎么分割 婚前男方首付离婚后的分割:房产如果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婚后男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还贷的,该房产仍属首付房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若男方在婚前首付购房,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对房产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婚前买房算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一方父母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登记前双方父母买的房子,在双方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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