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连带责任的主体是指连带民事责任人承担义务的对象。连带责任的对象只能是类型,这是由连带责任的性质决定的。连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所以客体必须是物体。由于履行债务的责任是连带责任,这类客体客观上可以分别承担,而不是具体的。特定其不可替代的特点,其他连带责任人不能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