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区 路(街) 号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协议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 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益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权仅作为 用房。 五、房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产,甲方将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六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