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房子被保全后需要贴封条吗 房屋被人民法院查封保全后,要不要加贴封条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法院可以通过加贴封条或者公告的方式查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二、房产查封是什么 意思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 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还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转让房子了,就是对这栋房子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了。 房屋可以被法院多次查封。 人民法院查封房地产,应与案件诉讼、执行标的为基础: 1、执行依据明确记载房地产的数量、位置的,实际查封的数量、位置应与其相当; 2、已能确定部位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写明查封的房地产的具体部位、数量; 3、对不可分割的房地产,应当整体查封,但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当写明查封房地产的具体价值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