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惠州地处粤东,自然条件优越,也是中华文明发祥地之一,因此惠州保留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据统计,惠州市现共有2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包括客家大歌、南音、儒韵、古钟鼓等多项非遗项目。这些非遗项目承载着惠州传统文化和历史的厚重内涵,反映了惠州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 客家大歌是其中的代表,它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唐朝。作为客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客家大歌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和文化意义。南音是惠州的另一个知名的非遗项目,南音在粤东地区被称为“活化石”,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最珍贵的音乐艺术之一。 这些非遗项目不仅是惠州本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代表,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保护。同时,也需要注意到文化遗产保护对环境的影响,相关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与治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七条保护补助费是指补助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调查、记录、保存、研究、传承、传播等保护性活动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 (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补助费,主要补助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相关的调查研究、抢救性记录和保存、传承活动、理论及技艺研究、出版、展示推广、民俗活动支出等。 (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费,用于补助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的支出。 (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补助费,主要补助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相关的调查研究、规划编制、传习设施租借或修缮、普及教育、宣传支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