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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双方自愿离婚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释义
    双方自愿办理离婚手续原则上当天即可办理完毕,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工作人员会询问其是否自愿离婚的意愿,符合条件的就会给其当事人办理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榆次办离婚在哪里办在什么地方
    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流程:第1、是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第2、是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3、是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需要预约后,一个月内是否能办理
    离婚需要预约后一个月是否能办理,需要视地区情况而定。根据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的业务量决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是: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的程序是:
    1、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递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深圳离婚需要办什么手续
    深圳离婚需要办的手续有:
    1、网上预约。
    2、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协议,持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3、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4、冷静期。离婚登记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6、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当事人自备共同协议好的离婚协议书;
    4、当事人需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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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21: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