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1、核实卖方的身份 如果是个人卖家的话,首先是需要看他的身份证;如果卖方有代理人的话,看他有没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通过房屋中介购房,购房者要选择正规的、有一定信誉度的中介机构,必要时可以查阅中介机构应具备的"两证"。 2、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 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经过卖方配偶的书面同意;如果是已出租的房屋的话,则须卖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的话,则须卖房人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房屋出售的书面文件。 3、仔细核对卖方身份证或工商档案中的名称与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 如果购买公房的话,需要了解所购公房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在出让时是需要按成本价补足费用。由于公房原单位对公房一般都保留优先购买权,因此,应要求卖房人提供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 一、不能交易上市的12种二手房产有什么 12种二手房产不能上市交易: 1、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管局直接管理公房; 2、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格并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6、已纳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9、抵押,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10、依法查封、扣押或者限制权属转让的房屋; 11、房屋已出租给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 1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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