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个人携带、邮递进境的物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征收的进口税。由于其中包含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故也为对个人非贸易性入境物品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工商税收的总称。课税对象包括入境旅客、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的应税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馈赠物品以及以其他方式入境的个人物品等。 行邮税的征管工作是海关征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关贯彻国家税收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征收行邮税,对一些国内外差价较大的重点商品根据不同的监管对象予以必要和适当的调控,既能有效地发挥关税的杠杆作用,又能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为国家建设累计资金。其主要特点为: 1、需要纳税的是进境物品。 2、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合二为一。 3、设有单独的税率表,根据物品类别的划分设有相应的单一的进口税率。 清关(Customs Clearance)即结关,是指进出口或转运货物出入一国关境时,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应当履行的手续。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整个过程就叫清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六条 进境物品的关税以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合并为进口税,由海关依法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