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官司第三次开庭的要注意以下几点。1、如何收集证据及运用是极为重要的,要寻找详细完整的证据,形成一个证据链。2、如果过错方不存在《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重婚、同居行为,当事人花过多的精力和金钱去调查另一方的婚外情是没有必要的。3、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或在接到法院传票后,应特别注重共同财产证据的调查收集及保全,避免在分割财产时处于不利位置。4、对于孩子抚养权的纠纷,要能够证明自己这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律依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