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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只有买房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释义
    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法律分析
    如果不是买房,你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也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3、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4、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可上市交易的居住房。办公用房、网点房、单体车库、商住两用房不予贷款。
    5、已足额交付所购住房首付款。
    6、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在不转移财产占有权的情况下进行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有价证券、住房公积金作为质押,或由管理中心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提供全额担保。
    同时规定,凡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应向管理中心直接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首付购房款的发票等有效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的抵押、质押或担保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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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