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不分财产给女儿,却要求女儿尽赡养义务 |
释义 | 在法律上,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对于自己的财产可以自愿赠与或指定继承。因而父母将财产全部给儿子,而要求女儿承担赡养义务,并没有违反法律。 一、父母有权不让子女继承财产吗 父母有行为能力的,可以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转让给他人继承或者赠与。只要表达了真实意图,孩子们就无权干涉。如果父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其死亡后的遗产将进入合法继承程序,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领养子女和有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成为合法的一级继承人。只要涉及问题的父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真实意思表示,就不得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给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继承。父母不立遗嘱指定子女继承遗产的,子女仍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是违法的。 二、女儿一定要养父母吗?女儿一定要养父母吗? 女儿一定要养父母的,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但若子女未成年、无赡养能力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父母生而不养子女是否还要承担赡养义务 父母生而不养子女还要承担赡养义务。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子女不能因自己小时候没得到父母的抚养而拒绝在成年后赡养父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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