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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身保险公司有代位求偿权吗
释义
    人身保险合同不同于财产保险合同,其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者身体,是无法确定其价值的。虽然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金额,但这一金额并不代表被保险人的价值,只是双方约定的一个金额。
    同时,人的生命或者身体与财产不一样,是不可能发生权利转移的,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后,并不能由此而取得任何权利。
    因此,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即保险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
    一、如何指定人寿保险受益人
    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指定人寿保险受益人方法: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可以是受益人。受益人一般出现在人寿保险合同的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投保死亡保险的目的是防止被保险人家属在事故死亡后遭受经济困难;因此,受益人被指定为死亡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收款人。
    二、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保险公司需要赔偿吗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保险公司一般不需要赔偿。但如果继承人非投保人或受益者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的,保险人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且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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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18:5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