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额诉讼程序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小额诉讼程序与传统的简易程序并无严格不同,二者仅仅是诉讼标的额和简易程序有所不同而已。狭义的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基层法院的小额诉讼法庭或专门的小额法院适用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章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薪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