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小额诉讼是强制的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小额诉讼程序的审理机构、受案范围以及一审终审制度,但对于小额诉讼是否强制适用、审理程序、救济途径等重要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民事小额诉讼并不存在强制。 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适用范围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秉着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探索金钱给付案件范围外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效规则。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问题涉及受案法院和受案范围两个方面。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小额诉讼案件只能由基层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该条款又从三个方面限定了小额诉讼程序的受案范围, 1、必须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2、必须是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 3、必须是一审案件。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包括哪些案件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实现司法大众化。尽管本条司法解释仅在金钱给付范围内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类型作了规定,但这不意味着只有金钱给付性质的案件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1、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小额借贷、买卖、租赁和借用纠纷案件; 2、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案件;3、责任明确、损失金额确定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4、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供电、供水、供气、电信服务、物业服务等合同纠纷; 5、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的给付数额和给付时间上存在争议的劳动纠纷案件; 6、普通消费服务纠纷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