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临怀孕被辞退困境,如何应对? |
释义 | 怀孕被辞退,法律保护与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受到解雇违法,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损失和双倍经济补偿金。如果女职工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解除合同应至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用人单位需支付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况,女职工的权益应得到保护。 法律分析 一、怀孕被辞退应该怎么办 (一)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 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待遇。 (二)如女职工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合同时间应确定至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 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或双方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女职工工资至三期期满之日,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已届满,则认定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二、怀孕被辞退怎么赔偿 (一)孕期被解雇,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即每做满一年有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如果孕期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 (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怀孕被辞退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 结语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支付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应认定劳动合同终止,并支付工资待遇。如果女职工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孕期被解雇属于违法行为,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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