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侵权责任法》出台以前,大多数实践中更倾向于要求出借方即车辆的所有人应该尽到管理和监督义务,对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一般都会要求所有人和借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今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一般而言所有人不赔偿,只有所有人存在过错的情况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认定机动车所有人存在过错,一般从所有人是否知道车辆存在缺陷、是否知道借用人为无证驾驶、知道借用人存在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情形来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