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津贴2年后还能领吗? |
释义 |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一、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一)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广东省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产假计算: 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二、产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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