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立案监督的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检察院立案监督的程序: 1、审查 2、调查 3、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 4、审查不立案理由 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时,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5、受理被害人控告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受理。 6、通知立案的标准 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应当从严掌握,一般应是能够逮捕、起诉、判刑的案件。 7、决定通知立案 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应当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由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8、送达与告知 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应当制作《通知立案书》,送达公安机关,同时抄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备案。 9、通知立案后跟踪监督 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应当依法对通知立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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